2020年4月16日起,洋縣公安局陸續接到多起群眾報警,均稱家中存放的現金被盜。民警在梳理案情時發現,多起盜竊案的發案地都位于偏遠鄉村,被盜財物均是現金,作案手法也十分相似,洋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第一刑警隊隨即決定并案偵查。
經過對案件的深入調查,民警很快鎖定了前科人員李某民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該李晝伏夜出,行蹤飄忽不定。經過一段時間的分析研判,洋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第一刑警隊民警終于確定其藏身之所。
2020年12月1日上午10時許,民警雷霆出擊將租住在洋縣城區某出租房內正在熟睡的李某民當場抓獲。
經查,李某民,系漢中市佛坪縣人,2018年因犯盜竊罪被洋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2020年3月21日刑滿釋放。該李出獄后,僅25天,便開始“重操舊業”,流竄于洋縣5個鎮辦的農村地區,以撬鎖的方式盜竊作案6起,盜竊現金共計41000元。
目前,李某民已被洋縣公安局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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