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漢中市漢臺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彭立峰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彭立峰2012年入股漢中市漢臺區某小額貸款公司,之后成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期間被告人彭立峰招募人員成立公司清收組受其直接指揮,糾集社會閑散人員,以催收債務、減少賭場損失等為由,多次實施非法拘禁、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了較為穩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利用互聯網組織賭博活動,抽頭漁利57萬元,以賭場經營期間需要補償為由,敲詐勒索被害人現金15萬元,以追償債務、泄憤等為由,對多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被告人彭立峰在惡勢力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屬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
被告人劉磊等4人明知彭立峰糾集他們是為了共同實施犯罪,仍接受其領導、管理、指揮,多次參與組織的犯罪活動,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被告人朗力等10人系同案犯,參與上述違法犯罪活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共涉及開設賭場、敲詐勒索、非法拘禁3項罪名8起犯罪事實,其行為嚴重擾亂了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庭審將持續進行。因疫情防控,開庭當日,被告人家屬和其他旁聽人員在專門設置的旁聽室通過視頻旁聽了案件審理。
本站轉載內容均已標明出處,為分享傳播之用,非商業用途。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