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卡通形象侵權! 轉發文章惹出“官司” 網站小編 ? 2023-12-01 17:06 ? 社會熱點 ? 來源:南鄭區人民法院 11月29日,漢中市南鄭區人民法院訴前調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被告單位履行賠償義務并以此為戒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王某為系列卡通形象“二花”“二樹”“二苗”等作品的登記著作權人。廈門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取得王某獨占性授權許可,有權單獨以己方名義對侵犯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主體提起民事訴訟,并獲得侵權賠償款。2019年5月,漢中某單位在注冊經營的微信公眾號上轉發了一篇文章,該文章創作者在文中使用了“什么?要上班了?” 的“二花”卡通形象圖片,漢中某單位轉發時并未予以刪除,廈門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向南鄭法院申請訴前調解,要求漢中某單位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辦案團隊依循“權利審查—行為認定—責任承擔”的實體爭議審理路徑,先行權利審查,確認廈門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具有權利請求基礎。隨后,辦案團隊與漢中某單位聯系,核實發現其在微信公眾號仍在使用該篇文章,確認其存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使用“二花”卡通形象作品的行為。進而,辦案團隊結合漢中某單位履行的職能,認定其因轉發文章而使用“二花”卡通形象不是在執行公務的合理范圍內使用,不屬于合理使用,通過釋法析理引導漢中某單位主動刪除該篇文章。最終,經辦案團隊調解,漢中某單位及時履行賠償義務,并決定加強和改進微信公眾號的發文管理,以實際行為帶動職能部門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 ? ?【法條鏈接】 ? ?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 ? ?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稱、作品名稱,并且不得影響該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于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著作權人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改編、匯編、播放或者少量復制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范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復制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已經發表的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以閱讀障礙者能夠感知的無障礙方式向其提供已經發表的作品;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前款規定適用于對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限制。 本站轉載內容均已標明出處,為分享傳播之用,非商業用途。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贊 (0) 網站小編 生成海報 漢中這些機動車號牌、行駛證作廢! 上一篇 2023-11-30 13:00 龍頭鎮:“三強三優”厚植“人才沃土” 助推鄉村振興 下一篇 2023-12-06 08:38 相關推薦 社會熱點 好消息!西安站高鐵與漢中可往返直達! 為了方便旅客,自2024年2月3日起,從西安火車站也能乘高鐵直達漢中! 西安—漢中D6857次(西安10:05開,西安西10:24到10:27開,鄠邑10:37到10:39開,漢中… 2024-01-31 社會熱點 剛剛宣布:取消、取消!陜西疾控專家重要提示! 海關總署: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員全員核酸檢測 ? 據“海關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海關總署12月28日發布公告,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有關部署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 2022-12-29 社會熱點 《陜西省濕地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為加強濕地保護,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保障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6月1日起《陜西省濕地保護條例》正式施行。 陜西是我國唯一全境處于黃河和長江干流… 2023-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