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漢中市漢臺區的市民朱先生向《陽光報》反映稱:自己的父親已經過世一年了,但其生前在漢臺區的中國銀行漢中西環路支行有2.6萬元的存款。朱先生從2020年6月份開始便去該行辦理取款業務,已經跑了八九趟但仍舊沒能將這筆錢取出。
前后跑了八九次 去世老人存款難取出
5月13日,記者聯系到朱先生,據其講述,他父親于2020年5月份去世,老人生前在中國銀行漢中西環路支行有一筆2萬元的定期存款,另有6000元錢是社區給兩個老人的生活費,也在中國銀行開的戶。在2020年6月份的時候,因朱先生母親生病要去住院,朱先生便和姐姐兩人去銀行辦理取錢業務,結果中國銀行告知,要拿死亡證明及公證處的公證證明,朱先生便前往漢臺區公證處咨詢,得知公證處對公不對私,又與銀行交涉多次,結果不了了之。后面又陸續來了幾次,皆因各項手續、證明等資料未能將該筆存款取出。
“今年5月8日,因為母親再次生病住院需要用錢,我便拿著父親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及社區等地方已經開具的相關證明和資料,又前往銀行欲支取該筆存款,在與中國銀行工作人員交涉1個多小時后,銀行不給取2萬元存款,就想著先將卡上的6000元取出來,但卡并未激活,這時,最令人生氣的是,銀行工作人員告知讓‘本人’前來辦理激活業務。從去年開始,我前后跑了至少八九趟了,這筆錢也未能取出來?!睂Υ?,朱先生無可奈何地告訴記者。
銀行:缺少公證處證明 手續不全
5月13日下午,記者前往中國銀行漢中分行了解相關情況。中國銀行漢中西環路支行原行長告訴記者,5月7日下午4點多,客戶朱先生過來后,他才第一次知道該事情,并不像朱先生所說那樣,已經跑了八九次。當事人當時提供的資料無法證明其與死者關系,朱先生的母親還在,且有兄弟姐妹4個,朱先生并非唯一繼承人。而且社區給開的證明也存在問題,村上也無權出具證明說朱先生是唯一合法繼承人。按照正常流程,存款人去世后,要支取這筆錢的家屬,必須是死者的合法繼承人,還要攜帶公證處開的證明來,才能把這錢給支走“。第一次調解,當時定的走法律訴訟,銀行根據判決文書執行,相關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用都可由銀行承擔,朱先生不同意。公證處公證的費用銀行也可承擔,但因朱先生家中有一個老人、四個兄弟姐妹,很難進行溝通。對于朱先生遇到的問題,我們也是一直在積極地為他解決。”原行長說。
中國銀行漢中分行個人數字部張主任告訴記者,根據今年2月份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下發的18號文件,省上是按照1萬元內,申請人拿著死亡證明、戶口本(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提取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簽訂承諾書便可辦理業務。“像朱先生這種兄弟姊妹多的情況,按照正常流程,應該是所有子女去公證處做遺產公證,銀行根據公證書、死亡證明、有效身份證件、簽訂承諾書便可辦理業務。”
兩部門發文 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提取手續
記者在查閱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21〕18號)發現,該通知明確規定已故存款人的直系親屬或者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帶上死亡證明、戶口本(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提取申請人的身份證、簽訂承諾書便可方便取到機構賬戶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存款,不用來回公證,也不用一堆證明。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可以提高辦事效率,節省公證費用支出,使群眾獲得實實在在的便利。
5月14日,朱先生致電記者告知,父母在中國銀行的6000元生活補貼已經取出,用于母親住院治療,兩萬元的定期存款也可隨時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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