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采購手續,嚴把購置關。認真執行采購審批程序,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并遵循政府采購方式購置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施設備。按照“先報批后處置”的原則,對固定資產產權的轉移及核銷履行嚴格審批手續。
二是強化管理系統,把好更新關。將資產配置、使用、折舊、處置等日常管理工作納入信息系統進行動態管理,運用管理臺賬、設備卡片、固定資產賬簿等記錄,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領用、保管、使用等工作,資產管理透明、有序。
三是嚴格處置審批,把好處置關。加強對國有資產產權轉讓、無償調出、出售、報廢、報損等資產處置行為管理。定期對鎮、村資產清理進行檢查,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閑置情況進行“臺賬化”管理,動態掌握轄區的資產結構、數量和質量,做到“家底”常清、情況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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